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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
 【第十章】

 将绮恩送去学校,徐向吹着口哨,心情愉快的回来,手上还提着一碗热腾腾的粥,那是他帮杨子欣带的早餐。

 他拿出杨子欣给他的备用钥匙开门,正要进屋,却被突然从一旁的矮灌木跳出来的苏维蓁吓了一跳,差点没把手上的粥给甩出去。

 “妳怎么还在这里?!”徐向气得咬牙切齿,就怕她的魂不散又让杨子欣误会,到时他可真要当太监了。

 苏维蓁的脸色不是很好看。

 知道自己崇拜的偶像要结婚也就罢了,毕竟她对莫森本来就是敬仰多于爱慕,虽然乍见他俊逸的外表,的确有些把持不住被他给惑了,不过这惑,在得知他要结婚后,也不过才维持个五分钟,难过个一个晚上也就够了,可知道他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孩又不一样了,这打击实在太大了,她脸色不难看都难。

 要生出这么大的小孩,那得几岁就做父亲?而且还拖了这么多年没结婚,这已经是牵扯到人品问题,让她对他如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的敬仰顿时如山倒,甚至有些不齿。

 徐向也察觉到她前后不一的态度,但他懒得理她,朝她甩甩手“让开,我没时间和妳耗。”

 苏维蓁也没有之前的热络,不过却没让步,而是义正词严的说:“莫森,你究竟是怎么当人家爸爸的?”

 徐向傻眼,还没反应过来,就见她滔滔不绝的说着“刚刚那小女孩都几岁了?至少也有十岁吧!女儿都这么大了,你居然现在才想到要娶人家妈妈,你还是人吗?你是禽兽吧?不对!

 禽兽至少还知道认自己的子女,你连禽兽都不如,居然让那么可爱的小女孩这么多年来没有父亲的疼爱,你刚刚有没有看见她的眼神?既期待又怕受伤害,摆明了就是渴望你的爱,又怕你嫌弃她!你这种人到底是怎么写出那些卖座又好看的书?我真是替你感到不齿,最不齿的是我自己,居然会对你这样的人产生崇拜甚至还晕了头说要嫁你,还好你还算有良心,没有答应,否则我就是死也觉得对不起那可爱的小女孩…”

 徐向不只是傻眼,而是连下巴都要掉下来了,他长这么大,还是头一次被人给说得哑口无言。

 这真是…太搞笑了!眼前的女人究竟是从哪个火星来的?她脑子里到底都装了什么七八糟的东西?谁能告诉他?

 他没有得到答案,倒是听见身后传来一阵轻笑。

 “子欣!”他转过头,看见倚在沙发旁看着他们两人的杨子欣,脸色倏变,连忙跑到她身旁,紧张的说:“妳不要误会,我跟这个疯女人真的没关系,妳等着,我现在就把她给赶出去!”

 说着便起袖子,一副真要把人打出去的架势。

 “我没误会。”杨子欣角扬着浅笑,一头长发披散在肩上,眉眼间是娇媚“既然是你的客人,怎么不请人进来家里坐坐?”

 她那模样,看得徐向一热,顿时有些口干舌燥,然而一听见要请那疯女人进屋坐,俊颜一僵,咬牙说:“她算哪门子的客人!我根本就不认识她!”

 苏维蓁却是个自来的,二话不说就进了门,笑盈盈的自我介绍“我姓苏,妳叫我维蓁就行了,我是莫森的代理编辑,至于昨天…真的很抱歉,是我失礼了,一时瞎了眼,才会…”

 她显然对自己昨芳心错许一事很懊恼,想了想,又接着开口。

 “虽然你们已经要结婚了,但我还是要奉劝妳一句话,像这样不负责任的男人,妳要不要再考虑一下?妳长得那么漂亮,又有个可爱的女儿,实在不必要倚靠个男人过活,虽然他这皮相是真的还不错,不过我们女人不能因为一个男人的皮相就被得七荤八素,那太丢脸面了,我认识不少优质男人,个个爱家又负责,经济也稳定,妳要不要考虑看看?我可以帮妳介绍…”

 徐向脸都黑了!这疯女人一会儿说喜欢他、要嫁她,一会儿又骂他是禽兽废渣,现在居然还跑来要拐他的女人?!

 相较于他的火气,杨子欣一双杏眸却是难得的笑弯了,轻声说:“苏小姐,妳误会了。”

 “妳不用帮他说话,我最看不起这种人,居然还要妳一个女人来替他说好话,我真搞不懂,妳怎么就这么死心塌地的等了他十年,像他这样的人…”

 苏维蓁又开始喋喋不休,没理会脸色已黑得和锅底有得拚的徐向,杨子欣倒是愈笑愈开心,直到她告一段落,才轻声向她解释。

 五分钟后——

 “对不起——”苏维蓁哭丧着脸,只差没跪在地上对徐向负荆请罪。

 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个小女孩根本就不是莫森的小孩,而是他未婚的女儿,这误会大了,一想到她刚刚把自己的偶像骂得狗血淋头的画面,她还真想去劈一条荆莿来背。

 徐向仍然脸色难看,不耐的瞪着她“快点滚!不是说了要妳滚?还赖在这里做什么?等吃饭吗?”对杨子欣之外的女人,他说话一向很不客气。

 “拜托!原谅我!是我不对,没搞清楚情况就骂一通,求求你不要赶我出去,如果你不答应写那本外传,我一定会被公司开除的…”苏维蓁苦苦哀求,那模样就像是要被赶出府的小丫鬟。

 莫森那套刚出版的套书大卖,公司想趁胜追击,请他再写一本外传,偏偏她把人给惹火了,别说是商量价码了,而是直接断了可能,要是让公司知道她做的“好事”,她这才进公司不一个礼拜,连试用期都没过的小菜鸟,绝对是直接被开除。

 徐向才不管她会不会被开除,冷哼了声“说了没空、说了要结婚,妳知不知道结婚要忙多少事?拍婚纱、挑喜饼、印喜帖、看金饰、还要挑钻戒…妳以为我很闲吗?”

 一旁喝粥的杨子欣了句“只要登记不必那么麻烦。”

 她不想搞得太麻烦,直接到户政事务所办一办,多省事。

 “这怎么可以!”

 “这怎么行!”

 徐向和苏维蓁异口同声的喊着,两人对看一眼,决定由徐向做先锋。

 “妳是我老婆,我怎么可以这么随便的把妳给娶进门?”

 “没错!”苏维蓁接腔“结婚可是一辈子的事,是我我们女人唯一一次能穿白纱、拿捧花、走红毯的大日子,怎么可以穿得随随便便,拿个包包,到户政事务所签个字了事?这绝对不可以!”

 杨子欣依旧慢条斯理的喝着粥“我无所谓。”

 事实上她正想这么做,而且还想趁公司午休时间出来办一办,连请假都省了。

 “怎么可以无所谓?!”

 “怎么可以无所谓?!”

 两人再次异口同声,这一次苏维蓁抢先开口“这可是妳的终身大事耶!身为新娘子,就该对婚礼充憧憬、充幻想,每天都像是身处在幸福的粉红泡泡之中,开开心心的筹备婚礼,挑礼服、选首饰、试喜饼、找场地…这些事身为新娘的妳怎么能错过?要是错过妳一定会悔恨一辈子!”

 杨子欣挑眉,她实在不觉得公证结婚会让她悔恨一辈子。

 “维蓁说的没错!”徐向附和,为了说服杨子欣,甚至直接将疯女人升等成维蓁,一副两人十分稔的样子“我想看妳穿白纱的样子,那一定很美,拿着捧花、从红毯的另一端来到我这…”想着那画面,他不由得傻笑,又说:“还有绮恩,今天我带她去上学时,她才跟我说她要当小花童,要和妳穿一样的白色礼服,牵着妳的手一起走红毯,妳怎么能让她失望?”

 提到宝贝女儿,杨子欣果然不再说话,好半晌,才开口“绮恩真那么说?”

 “当然!”

 杨子欣想了想,终于点头“好,那就听你的。”只要绮恩能开心,牺牲点时间不算什么。

 见她点头,徐向和苏维蓁对看一眼,总算松了口气。

 可松了口气后,苏维蓁才想到自己今天来这的目的,忙说:“莫森,那个稿子…”

 徐向挑眉,很大爷的说:“妳刚不是听见了?我们子欣说要筹备婚礼,我没时间写稿!”

 苏维蓁的脸倏地垮下,可怜兮兮的说:“你怎么能忘恩负义?好歹我刚刚也帮你劝了你未婚,你不能这样过河拆桥。”

 徐向才懒得理她,凑到杨子欣身旁,温声问:“好吃吗?这粥是小张介绍的,说在清风小镇里可是鼎鼎有名,不仅是汤头好,用料也足,喝一碗下去暖心又暖胃,就像我对妳的爱!”

 这麻的话让两个女人同时起皮疙瘩,杨子欣更是直接被嘴里的粥给呛了下。“咳、咳咳咳——”

 她这一呛,徐向顿时成了热锅上的蚂蚁,又是拍背、又是递水,完全把她当成了易碎的瓷娃娃。“怎么样?好点了吗?都这么大的人了,怎么还像个小孩…”

 被他这么呵护着,杨子欣心头一暖,可见苏维蓁就在一旁眨巴着大眼瞧着,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,低声说:“有客人。”

 意思是要他收敛点,别这么放闪。

 徐向却是个厚脸皮的,就不在意,甚至还赶起了人“喂喂!茶也喝了,沙发也坐了,妳是不是该走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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