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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章 喜欢我?
 最后成绩全部公布出来,张可总分是375分,在班上排第45,这对他来说算是很不错的了,以前他基本都是在倒数第一第二之间徘徊,可能是考前那段时间经常陪我在教室,看来还是有点作用的,也就是古语说的无意柳。

 张可现在乐得不得了,眼睛眯成一条,嘴巴笑得合不拢,眼看口水开始不受控制快要溢出了,才依依不舍合上,迅速把口水下去,张开大嘴继续笑,看来一时半刻之内是无法停下来的了。

 我不得不佩服他,张可是和三叶虫那种单细胞动物差不多的人,头脑单纯,容易足,不过这种人通常比较快乐,现今社会上知足的人是越来越少了,贪得无厌的人是比比皆是。没有的时候想拥有,拥有了又想更多,多了还想更好。

 特别是金钱和权力,许多人热衷追求这些东西,永远都不会足,却忘了去享受生活。其实那些比上不足,比下有余的人是最懂享受生活的,除了生活所需之外,手上余下的票子可以偶尔买几件衣服,和朋友下几趟馆子,去KTV吼上几回…,这样的生活充实而愉快。

 那些家财万贯的人容易失自我,他们太容易得到想要的东西,眼里已经没什么东西是新奇有趣的了,剩下的只是那中毒瘾般的对金钱和权利的追求。

 而那些生活都无法保障的人,更没有什么快乐可言了,某些报纸杂志做说的一些贫穷家庭过得很好的事,那是纯属枉谈,纵使他们自己不在意,但眼睁睁看着亲人朋友受苦谁不心酸,他们的痛苦只是不对外人说而已。

 我只是知道自己必然有很大进步,不过进步得这么迅猛还是想不到,算了一下,上次期末考试我是33名,而现在是第2名,一下从31个人的头上跨过,进步不是惊人那么简单了,简直是有些恐怖,比张雯的381分也只是少了3分而已,把第三名甩开20分,初中知识是比较浅薄,许多学科只是停留在最简单最基础的东西之上,20分算是非常大的距离了,还有要知道学习是越往前面越难寸进的,我一下几乎登到顶点,这简直是奇迹了,加上运动会的事,我恐怕自己这回要引起不少人的注意了。

 果然,第二节一下课,我就被一大堆好奇的兄弟团团围住,有些女生不好意思过来的也竖起耳朵远远地听,他们七嘴八舌地轰炸我,问我是如何取得这么大的进步,用的是什么方法,是不是吃了脑白金之类补脑的东西,进步之后有什么感想…,有个尤其夸张,我最喜欢吃什么菜,一天喝几杯水,上几次厕所都问到了,不知道是不是要完全模仿我。我像是深陷在大群狗仔队中的绯闻主角,我现在才知道做名人原来也是这么痛苦的。

 我不知道这样回答才好,其实我只是知道自己那次车祸之后就慢慢变成现在这样,至于如何变成这样,我就不得而知了,我总不能这样对他们说:“各位同学,我建议你们到大街上去找一辆汽车撞一下,越大越好,汽车越大,进步就越大。”

 这样说的话后果就严重了,据我所知,没有任何人被车撞到后情形是和我一样的,万一真的有胆子大点的去试一下,撞一下立刻上天堂那还好一点,万一撞后不死,缺胳膊少条腿的,或者是变成植物人,躺在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话,那我就罪大恶极了。

 要是不回答的话别人说不定会说我藏私,那也不行,前后思量之下,还是采用中庸之道最为稳妥。于是我假装非常认真的样子严肃道:“很简单,只有两个字:勤奋!勤奋,再勤奋,天才就是99%的汗水,加上…”

 话没说完,周围同学已经纷纷推说有事先行告辞,我这话实在太老套,说的时候我自己都想笑,校长是这样说,老师是这样说,家长是这样说,甚至连校内有个宣传栏上面也是这样说,耳朵快要被这句话磨出可能有人不知道校长他老人家大名,但这话却是没人不知道的。

 不过人类惰也由此可见一斑,如果有促成方法,能在一两周之内让学习产生质的飞跃,我想多辛苦他们都能忍耐得下。

 张可已经笑得前仰后合,我扯着他走出教室,第二节下课我都喜欢到外面透下气,放松一下,这已经成了我的一个习惯了,连续不停地在教室里看书的话效率不会太高,课间这一点点时间还是要舍得的,磨刀不误砍柴工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,而第二节后大脑开始会感到疲惫,这是最科学的安排时间的方法。

 刚到教室门口就碰上吴丽丽,练体育的人都是比较豪的,练体育的女人也一样,只要谈得来,他们可以一下把你当朋友,吴丽丽现在大概已经当我是很的人了,一见我就毫不客气地说:“喂,许逐小子,去叫小雯出来一下。”

 她还是喜欢小子小子的叫我,不过我也不介意,反正她是那样的人,她这种人叫得越不客气,反而是对我越不见外,以前她看不起我之时,从不跟我说话,见面也是用冷眼看我一下,现在感觉明显不同。

 不过被别人随便差遣的滋味毕竟还是不好的,我嘟囔了两句,吴丽丽虽然没听清楚我说什么,不过也猜得到是在抱怨,眼睛一瞪说:“你说什么?一个美女吩咐你去叫一下另一个美女,难道还委屈你了不成?许多人还求之不得呢。”

 “吩咐”?这词我怎么总觉得有点上级对下级,主任对仆人,国王对大臣说话的感觉。

 我心里默念:“好男不和女斗,好狗不跟斗。”念叨两遍,觉得自己是个好男,心里舒服不少,怪不得和尚喜欢念经,原来是这个道理。

 走进教室,张雯看我径自向她走过来,不知道我要做什么,眼中闪过异样的神色,不过一闪即逝,我走到她面前,指了指教室门口说:“张雯,吴大小姐找你呢。”我现在喜欢这样称呼吴丽丽。

 张雯听到这话,知道我只是传信而来,内心不由隐隐有点失望,这种想法让她自己都吃了一惊:“难道我希望他特地来找我?怎么近来我总是特别注意他?他对我笑的时候为什么我总会觉得脸发热?不过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,以前我怎么就没发现呢?还有他那对眼睛好明亮,总是带着笑意,好像很自信,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一样,让人看到会不由自主感到脸红心跳,却又忍不住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看上几眼,那天丽丽叫他吃饭时为什么我会特别打扮?他看到我楞了一下的时候为什么我会觉得高兴?”

 一连串的问题提出来,最后得到一个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的结论:“难道我喜欢他?”想到这里心里忽然一阵慌乱,忙强下去。

 我不知道在这顷刻之间她想了这么多东西,只是见她脸色变了又变,时而高兴,时而羞涩,时而慌乱。我奇怪地问:“张雯,你没事吧?不舒服吗?

 张雯忙摇了摇头说:“没,没有,我没事。”

 我笑笑说:“这就好,圣旨我已经传到了,你还是快点出去吧,不然等下她就要把气出到我这个信使的头上了。”说完我转身走了出去,在外面大家一起吃饭逛街的时候我们可以随便聊,但在学校这种人多口杂的地方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为好,特别是初中时候,是正值人开始发育的时期,少年情怀刚被动,对爱情充好奇,这也是最感的话题,周围有任何风吹草动都要议论一番。

 张雯在学校里极其出名,人长得漂亮,是许多人暗恋的对象,学习上又是老师的骄傲,每年三好学生,优秀班干都有她的份,参加各种竞赛获奖也是数不胜数,在学校里可以说是没人不知,无人不哓,连饭堂里烧菜的老师傅说不定都知道她名字。这种人最是引人注目,也特别容易被流言所扰。平时她在和别的男生交往之时都是小心谨慎,虽是大方得体,但总是和保持一段无形的距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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